2026年2月,最高法院就露韦美起诉宇树科技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作出 (2025)最高法知民终756号 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8月26日,露韦美公司起诉宇树科技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在杭州中院开庭审理,案号:(2025)浙01知民初79号。
2025年9月26日,杭州中院对露韦美公司诉宇树科技发明专利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最高法院特别指出:本案中,露韦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从案外人处获得涉案专利权,其并未实际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经营范围也与涉案专利技术明显无关。其在短短5天之后,即于7月1日对宇树公司提起本案诉讼;起诉状中声称 宇树 公司侵权获利高达数千万元,但其一方面仅主张500元的赔偿诉讼请求,另一方面又要求“以人民法院审计为准”。
二审中,露韦美公司在一审已经认定宇树公司不构成侵权、其诉讼请求被判决驳回的情况下,请求本院先行判决宇树公司赔偿8000万元,并以此作为赔偿诉讼请求数额,但二审询问结束后仅一天又以书面方式确定为500元。
露韦美公司在一、二审中的前述行为可谓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其意一方面在于规避其主张高额赔偿诉讼请求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另一方面在于给对方当事人施加额外的诉讼压力。露韦美公司的上述诉讼行权行为有违诚信原则,本院予以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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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审判决书:



















来源:无讼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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