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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州市报案难 难于上青天的亲身经历 ——徐州市公安系统如此执行公安部“三个当场”制度与“首接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5-12-23|栏目:焦点案件|浏览次数:281

报案人:李纯孝(13852156488)

代理律师:黄贵耕(18610123139)

2025年11月17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法制局局长郝云宏明确通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正严格执行“三个当场”制度与首接责任制,通过规范接报案程序、加强场所建设与日常监管,确保群众报案“应接必接、该受必受、当立则立”,让执法过程更便民、公开、规范。然而,就在这场发布会后不足一月,我与代理律师的徐州报案之旅,却遭遇了截然不同的现实——报案难难于上青天,公安部的明确规定在徐州公安系统沦为墙上标语,十四年未决的督办案件再添新的维权障碍。

一、公安部明文规定:报案应享“三个当场”,首接不得推诿

根据公安部部署,“三个当场”制度对报案环节作出刚性要求:群众上门报案时,公安机关必须当场登记案件信息、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报案回执,并告知案件进展查询方式与监督途径;而首接责任制则明确,任何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或民警,无论案件管辖归属,均需先行受理,不得拒绝接报案或推卸责任,不属于管辖范围的需在24小时内移交并告知报案人。这两项制度的推行,本是为解决接报案中的“踢皮球”现象,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可这些掷地有声的规定,在徐州公安系统却未能落地生根。

二、徐州报案遭遇:从市局到分局,层层推诿拒接报案

控告梁勇涉嫌虚假诉讼、诈骗、强迫交易、职务侵占及行贿等五项罪名(涉案金额近八千万元具体见附件刑事控告书),于2025年12月专程前往徐州市公安系统报案,而此案早在2011年便由最高检转交公安部督办,十四年过去仍无果。此次报案内容不仅有旧案未结,还有更多新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我与代理律师黄贵耕律师携带完整的《刑事控告书》及相关证据,却在每一个环节都遭遇阻碍:

(一)徐州市公安局:保安拦门,报案人难入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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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我们前往徐州市公安局报案,却被门口保安拦下。保安明确表示,按市局规定,进入公安局必须由内部人员电话确认并出门迎接,否则一律不准入内。我们反复说明是来报重大复杂案件,且该案应由市局管辖,但保安不仅拒不放行,还叫来五六个保安排成人墙强力阻拦,即便我们出示相关证据材料,仍被拒之门外(全程有照片和录像为证)。堂堂市级公安局,竟让报案人连递交材料的机会都没有,“当场登记、当场接证”的要求沦为空

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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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局信访部门:推诿塞责,拒不履行协调职责

此前一日(12月11日),我们曾先前往徐州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希望按“首接责任制”要求,由接访警察协调市局经侦或刑侦部门接受报案。然而,先后两位接访警察——警号037424的左姓民警(据称来自云龙分局)、警号030306的贾姓民警(属于市经侦)均以“信访只负责接待,不负责协调报案”为由推脱。之后,警号030622的周世涛民警坚持要求我们前往分局或派出所报案,经其与公交分局信访科联系后,指定我们去公交分局淮海广场派出所报案。作为首接单位的市局信访部门,未履行任何受理或移交职责,直接将报案人推往基层,完全违背了首接责任制的核心要求。

(三)淮海广场派出所:接材料拒开回执,反复折腾后退回

我们按要求前往淮海广场派出所,该所墙上醒目悬挂着“三个当场”制度规定,但副所长刘卫杰(警号039242)得知我们来自市局信访指定后,仍极不情愿地接收材料。代理律师当场明确告知其需按公安部规定,当场登记、受理并出具书面回执,可刘卫杰民警公然无视规定,仅勉强收下材料,拒绝出具任何回执,仅称“需向领导汇报后回复”,且未明确回复时间。

 “三个当场”规定(淮海广场派出所)_副本.jpg

次日,我们接到派出所电话,要求前往接受询问。抵达后,民警仅询问了几句与案件无关的无关痛痒的问题,而相关情况在书面材料中已有详细说明,显然是故意折腾。我在派出所等待三个多小时,仍未拿到回执,当日徐州下起大雪,我从派出所返回睢宁家中时已近晚上九点。更令人费解的是,周六派出所又电话通知我前往,未说明任何事由,我协商周一前往后,抵达派出所时却被所长直接退回全部报案材料,且未给出任何合理理由。

(四)云龙分局:墙上有规定,行动无落实

12月12日,我们在被市局拒之门外后,又前往云龙分局。该局接报案中心墙上同样挂着“三个当场”制度规定,但接待民警(警号036413,未告知姓名)完全无视制度要求,毫无理由地拒绝接受我们的报案,让我们的维权之路再遭重创。

“三个当场”规定(云龙分局)_副本.jpg

 

三、制度之下的反差:公安部要求与徐州实践的巨大鸿沟

公安部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通过落实“三个当场”和首接责任制,2024年全国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7%,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同比下降71%,执法质量与公信力持续提升。广西、辽宁、吉林、浙江等地公安机关通过设立接报案中心、推行“码上报案”等举措,让报案更便捷高效,超期立案等问题显著改善。

而在徐州,从市级公安局到区级分局,再到基层派出所,“三个当场”制度仅停留在墙面标语上,首接责任制沦为“首推责任制”。保安拦门不让进、信访部门推诿、派出所拒开回执、随意退回材料,每一个环节都在违背公安部的明确要求,让群众的合法诉求无处安放,让十四年督办案件的维权之路更加漫长。

公安部强调,要让每项执法行为受监督、被评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此,我恳请公安部派员暗访调查核实我的报案遭遇,督促徐州市公安系统切实落实“三个当场”制度与首接责任制还我一个公道,让法治的阳光真正照进每一个报案人的维权之路。

                         

 

 

               报案人(签字):李纯孝

                           2025年12月21日

 

 

 

附:《刑事控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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